危險品進出口一直被世界各國嚴格管控。據悉,近期國外7大港口先后發布關于危險品出口的最新規定,請各位出口危險品的企業及貨代多多注意。
德國漢堡、荷蘭鹿特丹港
德國漢堡、荷蘭鹿特丹兩港規定,所有進出這兩個港口的危險貨物的包裝、標志、危規編號等都必須符合《國際海運危規》的要求,貨物外包裝表面必須印刷有危規規定的包裝標記,如:1A1/Y。
泰國曼谷港
泰國曼谷港規定,凡進入該港卸貨的易燃、易爆的270種全危險品必須在船邊直接將貨提走,其它上千種半危險品必須在船舶卸貨后三天內將貨提離港口。
菲律賓馬尼拉港
菲律賓馬尼拉港規定,下列危險貨物必須在船邊卸交收貨人:冰醋酸、活性炭、磷酸、雙氧水、保險粉等。因此,上述貨物的提單上必須列明收貨人的詳細名稱、地址、電話和傳真號。
蒙巴薩、坦噶、達累斯薩拉姆
蒙巴薩、坦噶、達累斯薩拉姆三港口當局均規定,所有危險貨物收貨人均需在船邊直接提貨,同時在提單上加蓋有關條款。
另外,危險品出口到卡塔爾,不論種類,到港后貨主需要立即前往港口提貨。
如果有危險品出口的相關企業,大家要多多留意目的港海關、碼頭、堆場等部門的最新通知。否則可能面臨著不同程度的罰款。